拖欠货款纠纷一案

发表时间:2019-07-25 22:41

【案情回顾】

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了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430590元,剩余的748162元双方约定由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给某某公司,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了某某公司508162元后,就以其向某某公司购买的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扣下240000元不付。但某某工贸有限公司以双方已约定将这笔货款支付给某某公司,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没有权利要求其付款为由拒绝支付。后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林律师提起诉讼。

【处理结果】

律师经多方调取证据,就事实和法律部分进行了充分准备经过,判断本案中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。法院采纳了林律师的代理意见,由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代收货款240000元。